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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顾试点胎动? 监管层已开会研讨 相关法规仍待破解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在基金投顾试点不断铺开之后,证监会正在组织研讨与认证,讨论计划未来推出股票投顾业务试点,不过对推出的时间暂未有明确预期。

  对此,有券商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个会确实开了,也确实讨论过股票投顾试点的问题,但目前没什么动作,大的券商目前也没有接到通知。股票投顾和基金投顾还不太一样,基金至少还有一层管理人,但直接建议股票买卖的风险更大,如果要进行试点展业,监管层要出具的细则可能更多、选择也会更为谨慎。”

  乐观的业内人士认为,股票投顾推出预期较为明确,但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亦有券商人士认为,如果真的要开展,相信股票投顾试点的选择会比基金投顾试点选择更为谨慎,且试点范围可能更小。

  基金投顾试水成效

  2019年10月24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由此正式推出。

  过去两年中,已先后有59家公募基金公司、券商、银行、独立销售机构,拿到了基金投顾业务试点的资质。于是,大力发展投顾业务,成为了诸多金融机构的重要议题。

  尤其是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在经纪业务同质化并内卷加剧的背景下,靠低佣金、打价格战的业务模式已难以为继,基金投顾业务试点的放开,仿佛是券商们在业务瓶颈时碰到的“甘露”。

  于是自2020年开始,券商们也纷纷开始了以大力发展投顾业务为重要内容的财富管理转型。

  不过,两年过去了,券商财富管理是否真的像其规划的那样有特色、或者在市场上有独特的竞争力,还很难说。

  摒除2021年一系列光鲜的财富管理业绩数据,至少可以明确的一个最大变化是在年度财务报表中,不少券商们纷纷将以前的“经纪业务”更名为“财富管理业务”,而板块业务下的细分项,却与从前基本一样。

  “尽管券商都号称要真正实现从‘客户利益出发’,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具体制度却还没有完善。例如银行私行出来的投顾,收入和激励往往会更高一些,不是因为他们对证券市场有更高的专业评判、帮客户实现更好的资产配置,而是他们之前的私行客户有更高的购买力,更容易为代销产品做规模。投顾的利益都尚未与客户一致,券商的利益要做到和客户一致,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有头部券商投顾称。

  此外,站在用户的角度来说,对投顾或者说财富管理机构的核心诉求,就是挣钱或者资产保值增值,差别在于对于回报率和风险的预期不同。而要实现理想中的投顾图景,投顾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也必然要提升,但目前来看,大部分券商的投顾人员基本就是从前的经纪人。

  “目前我们的投顾就还是以前的客户经理,可能从专业知识的总部支援、或者某些券商的金融科技赋能上来说,有一些变化,但投顾人员和之前的客户经理对比,构成差别不大。只是说监管条例,把以前行业中部分人会做的事,变得合规了。”有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说。

  此外,尽管近年来券商们的财富管理业务负责人频频出现在媒体面前接受采访,对其业务蓝图抱有极大信心,但鲜少有人清晰回答一些具体的问题,例如“基金投顾要和投资者保持利益一致,具体是怎么做的”、“投顾人员整体是否有替客户做资产配置的能力”、“具体的投顾人员薪酬、考核上,是否和以前有差别”等问题。

  监管法规待破解

  而比起基金投顾,股票投资由于风险更高,因此对股票投顾人员的专业能力、利益约束,或许要比基金投顾更高。而如何制定细则,无疑是监管层推出该项试点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有券商人士认为,如果股票投顾试点放开,就涉及到“代客理财”问题。但是证券法律法规又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代客理财,如何绕过相关条例约束,则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2019年7月发布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投资者委托指令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和接收投资者委托指令的时间顺序向证券交易场所申报。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不得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

  “实际上,‘代客理财’在行业中一直都较为普遍。每年,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都下发几十、上百条针对‘代客理财’的处罚函,但真实的案例并不只有这些。只是说,这些接了罚单的案例,可能是券商客户经理给客户亏了不少钱,客户向监管部门举报了。基本上都是这样,不举报就没事,一举报一个准。” 前述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说。

  而就在近日,宁夏证监局公告,因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存在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客户投诉后,公司未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未对客户投诉情况进行记录,且对上述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未及时向宁夏证监局报告,因此认定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在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履行职责不到位。

  宁夏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三条第(五)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要试点股票投顾,让‘代客理财’变成一项合规的事,那么在这个体系下,出现大幅亏损了谁来承担责任?目前国内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教育程度并不高,对‘盈亏自负’的理念接受度也不深,出现亏损后,必然会希望有人来承担责任和过错。” 前述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说。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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